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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兼養豬戶 坦承用瘦肉精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南畜產合作社的動物飼料含有禁藥成份案件,今天傳喚社員葉?湘到案說明,身為獸醫師兼養豬戶的葉嫌坦承使用培林、硝基(口夫)喃及未經開放的普拿疼等禁藥,讓豬隻更強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函送,訊問後諭知八萬元交保候傳。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楊騏嘉日前指揮嘉義縣調查站,並會同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人員,前往位於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的嘉南畜產合作社搜索,現場查扣疑似飼料原料的圓桶包裝,交由農委會防檢局人員帶回化驗,結果證實具有硝基(口夫)喃及培林(Ractopamine ),均為現行法的禁藥。

現場並查獲未經開放的動物用藥原料普拿疼兩桶,已用掉半桶原料達數月之久,均出貨予養豬戶業者,廠長黃輝燦當時以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及飼料管理法等罪嫌移送,諭知十萬元交保。

檢方據黃輝燦供稱禁藥普拿疼是透過社員,同時具有獸醫師身分的葉?湘購買,今天將他傳喚到案說明,飼養約一千八百頭豬隻的葉嫌,坦承為了讓豬隻更強壯,賣得好價錢,在飼料中有添加培林、硝基(口夫)喃及未經開放的普拿疼禁藥。

檢方表示,葉嫌除了清楚交代培林、普拿疼等禁藥購買管道外,硝基(口夫)喃則表示是五年前向不知名人士購買,將進一步追查上游不法廠商。

檢方調查,查獲未經開放的動物用藥原料普拿疼兩桶,查獲時已用掉半桶原料達數月之久,出貨予一千二百位左右養豬戶使用。

檢方指出,由於葉嫌是獸醫師,了解成豬送到肉品市場交易必須受到檢驗,因此,他算準禁藥的殘留時間能夠通過檢驗,一直沒有被檢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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