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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約 身為買方 您需準備印章、買方身份證(或授權書、授權人身分證)及扣除[[訂金]]外的簽約款、仲介服務費。 其他步驟如下: 明瞭買賣合約內容及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簽章確認 支付款項 簽立尾款擔保本票 簽約前產權調查(房仲服務) 身為賣方 您需準備完整證件辦理產權移轉、仲介服務費。 其他步驟如下: 明瞭買賣合約內容及其他約定事項 準備印章、身分證正本、定金收據(或[[要約書]])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近期[[地價稅]]單及[[房屋稅]]單(或[[契稅]]單)、近期貸款繳息單或貸款餘額證明書 雙方簽章確認 簽收款項 若要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增值稅或重購退稅,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本標的物辦竣戶籍登記 二.用印 身為買方 您須準備買賣合約書、印章、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3份、用印款、預繳規費。 若需貸款,則應於用印時決定貸款銀行。 步驟如下: 過戶表格用印 支付款項 貸款申辦:決定貸款種類、銀行、額度、年限及連帶保證人。 身為賣方 您須準備買賣合約書、印鑑章、印鑑證明2份(最近1年內)、戶口名簿影本3份或戶籍謄本3份。 步驟如下: 過戶表格用印 簽收款項 三.完稅 身為買方 您需準備買賣合約書、印章、完稅款。 其步驟為: 完稅前產權調查(房仲服務) 支付款項 繳納[[契稅]]款 完成貸款[[對保]]並將撥款帳戶存摺及取款條交付代書身為賣方您需準備印鑑章、增值稅稅款。 身為賣方 您需準備買賣合約書、印鑑章、繳納土地增值稅款。 其步驟為: 完稅前產權調查(房仲服務) 簽收款項 繳納土地增值稅款 交屋前戶籍遷出 代償後交付代書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證件 向銀行取回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或債務清償證明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銀行借據或借款本票、火險單正本等。 四.交屋 身為買方 您需準備買賣合約書、印章、尾款、仲介服務費 其步驟為: 交屋前產權調查(房仲服務) 確認屋況、核對承諾贈送的家俱、裝潢等 支付款項 取回權狀、鑰匙、擔保本票 分算[[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管理費等(以交屋日為準,按天數比例分攤) 支付代書費、代書交還公契正本、稅單相關證件 身為賣方 您需準備買賣合約書、印章、鑰匙、水、電、瓦斯、管理費單據、仲介服務費 其步驟為: 交屋前產權調查(房仲服務) 確認屋況、核對承諾贈送的家俱、裝潢等 簽收款項 分算[[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管理費等(以交屋日為準,按天數比例分攤) 支付代書費、代書交還公契影本、稅單相關證件 將房屋順利交給買方後,您便可完全取得房屋出售的價款,接下來便要好好運用這筆資金。 若對方決定買下您的房子,當天就請買方支付一點定金。收下定金後,契約就算成立,若買方反悔,您有權沒收定金,反之若您反梅不賣,就必須加倍退還 註:有關付款方式與部分款項%數,在定金收據上已約定,簽約時在合約書再次確認 您需出示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並準備身分證及定金收據與買方簽定不動產買賣合約,確定買賣成交 收第二次屋款:約10%~15% 您需準備包括戶口名簿影本三份、印鑑證明書二份、印鑑章、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及最近一次的[[地價稅]]單及[[房屋稅]]單等文件,和買方在辦理過戶登記所需的文件上蓋印鑑章 收第三次屋款:約10%~15% 您必須申報並繳納土地增值稅,且將積欠的[[地價稅]]與[[房屋稅]]繳清,然後將完稅的土地增值稅單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代書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便正式轉移到買方名下。 原來的銀行[[房貸]]代償後,向銀行取回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或債務清償證明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銀行借據或借款本票、火險單正本等,交付代書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 交屋時應請買方點收附送的贈品並檢查屋況,並將房子鑰匙交給買方後,就算完成整個賣房子的手續 收尾款:其他未繳的房價餘額 [[Category:房市探討]][[Category:購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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