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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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法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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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年3月29日 (日) 14:09 的最新修訂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申請時間 自98/2/16起至98/3/27止
(一生兩次,同一階段不得重複申請)
年齡 年滿20歲至40歲(換屋者至45歲)
利率
及額度
200萬
貸款期限20年
寬限期最長5年
前2年:0%
第3年起

第一類:0.592%(1.125-0.533)

第二類:1.167%(1.125+0.042)
第3年起,對於家庭年收入超過50%分位點者,不提供優惠利率,依核定戶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利率辦理
家庭
年收入
符合公告之家庭年收入80%分位點標準以下者(台北市、台北縣縣轄市為231萬,高雄市及省轄市、台北縣之鄉鎮、鳳山市為172萬,其他縣市為152萬)
家庭
狀況
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購屋補貼者 :新婚(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育有子女(未滿20歲之子女)。
換屋補貼者:育有子女。
住宅
狀況
無自有住宅: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換屋補貼者原僅持有一戶住宅,核定後1年內完成貸款且將原住宅移轉給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
購屋
限制
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名額 購置住宅利息補貼10000戶
承辦單位 各縣市主管機關

(詳 內政部營建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