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爾特·勒溫
庫爾特·勒溫(Kurt Lewin,1890~1947):場論的創始人,社會心理學的先驅,傳播學研究中守門理論的創立者
勒溫生平簡介
勒溫,心理學家,場論的創始人,社會心理學的先驅,傳播學研究中守門理論的創立者,以研究人類動機和團體動力學而著名。勒溫生於德國波森省的莫基諾(今屬波蘭),15歲時搬到柏林。先後學過藥學和生物學,對哲學已很感興趣。曾師從格式塔心理學主要代表W.克勒,先後受教於弗賴堡大學、慕尼黑大學及柏林大學,曾與苛勒、考夫卡同學,在斯圖姆夫的指導下,1914年在柏林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服四年軍役後,回柏林大學任苛勒領導的心理學研究所助理,1922年任講師,1926年任教授。1932年赴美任斯坦福大學客座教授。翌年,因反對納粹迫害而移居美國,先在康乃爾大學任教兩年,後任愛荷華大學兒童福利研究所兒童心理學教授。1945年到麻省理工學院任團體動力學研究中心主任, 兼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萊分校和哈佛大學客座教授。他和他的同事們進行了關於團體氣氛和領導風格的研究。試圖用團體動力學的理論來解決社會實際問題,這一理論對以後的社會心理學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庫爾特·勒溫的主要思想及貢獻
1944年在麻省理工學院創辦團體動力研究中心後,勒溫再將格式塔心理學原理擴大用於團體社會行為的研究。他指出,任何一個群體都會具有格式塔的特征:團體是一個 整體,團體中每個成員之間,都會又彼此交互影響的作用,他認為團體中每一成員都具有交互依存的動力。此即勒溫提倡的團體動力學(group dynamics)。正如個人在其生活空間里形成心理場一樣,團體與其環境形成社會場。團體的特點是有成員的動力相互依存性。一個人的地位取決於他的區 域,而他的區域又同別的區域(團體成員)相聯系。團體受制於內聚力和瓦解力。當成員間阻隔交流的障礙太大時,便產生瓦解力。團體構成一力場,個體之間或吸 引或排斥,取決於團體內的引拒值。勒溫的團體動力學研究,對以後咨詢和輔導心理學的發展,發揮了促動性的影響。其後美國心理學家莫瑞諾(Jacob Moreno, 1890-1974)所創立的會心群體(encounter group),就是以勒溫團體動力理論為依據的。
此外,勒溫根據群體動力學的理念,進一步從事群體領袖領導風格類型與群體作業績效關系的研究。提出了領導風格類型理論,他以類似童子軍群體作業的方式進行研究,將被試分為條件大致相似的三組,各組作業活動相同,惟各組領袖的領導風格分為三種類型:
1.獨裁型領導(authoritarian leadership):群體的一切活動完全由領袖個人決定,群體中所有成員只能依令行事,不容許有任何異議。
2.民主型領導(democratic leadership):群體的一切活動,由領袖和群體成員共同討論而後決定,在討論過程中,領袖以群體成員之一身份參與,鼓勵大家發表意見,力求達到集思廣益的目的。
3.放任型領導(laissez - faire leadership):對群體作業進行方式,領袖不聞不問,完全由群體成員憑其所好各行其是。
結果發現:在民主型領導之下,群體成員相處融洽,而且工作績效最高;在獨裁型領導之下,群體成員之間由攻擊性行為產生;在放任型領導之下,群體工作績效最差。此項研究對以後教育心理學和工業組織心理學的發展產生了積極性影響。
勒溫能夠注意到領導者的鳳格對組織氛圍和工作績效的影響,區分出領導者的不同風格和特性並以實驗的方式加以驗證,這對實際管理工作和有關研究非常有意義。許多後續的理論都是從勒溫的理論發展而來的。
勒溫的理論也存在一定的局限。這一理論僅僅注重了領導者本身的風格,沒有充分考慮到領導者實際所處的情境因素,因為領導者的行為是否有效不僅僅取決於其自身的領導風格,還受到被領導者和周邊的環境因素影響。
勒溫還將心理學知識引入傳播學研究,用來研究「群體生活的途徑」,以及群體對個人的觀念、動機、願望、行為和傾向的影響。
勒溫最先提出「守門行為」和「守門人」概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美國政府鼓勵公眾食用動物內髒,勒溫帶領學生對這一宣傳活動進行研究後發現:家庭 主婦對不受歡迎的食物,扮演著猶如守門人的角色。除非家庭主婦決定將動物內髒推銷給她的家人,否則,她的先生和孩子是不可能吃到的。
勒溫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向量、動力場、拓撲心理學和生活空間等許多新概念,形成了他獨創的心理學理論。團體動力理論和場論是他對心理學理論的傑出貢獻。因此,他在西方贏得了很高的社會聲譽,將他與 S.弗洛伊德、斯金納等人相提並論,以贊揚他的開拓與創新精神。
勒溫的基本觀點
勒溫在柏林大學期間,與韋特墨、苛勒和考夫卡等人一起從事格式塔心理學的研究。雖說他比三位奠基人晚了幾年,但他很快就成為柏林學派中的一位朝氣蓬勃和極富創造性的成員,並迅速證明自己有能力加入格式塔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的行列。
但是,勒溫的興趣在一些方面不同與前三者。韋特墨等人關注的是知覺、認知和思維方面的問題,而勒溫感興趣的是動機、個性和社會心理。傳統的格式塔心理學在探討學習的問題時,認為學習者"渴望達到某些目的"是理所當然的,因而他們關注的是通過知覺重組達到目的的途徑;而勒溫則把注意力集中在"渴望"和"目的"本身上,並把它們與個性聯系起來研究。勒溫由此而形成的理論體系,主要不是一種學習理論,而是一種描述系統。當然,在一個系統內可以討論學習、動機、個性和社會行為等問題。勒溫對行為主義刺激-反應的公式持否定的立場。他認為,人是一個場(field),人的心理活動是在一種心理場或生活空間里發生的。生活空間(1ife space,簡稱Lsp)包括個人及其心理環境。一個人的行為(B)取決於個人(P)和他的環境(E)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說,行為取決於個體的生活空間 (LsP)。這樣,勒溫的基本公式就是:
B=f(P.E)=f(LSP)
此外,勒溫利用拓撲學和向量分析來解釋心理現象。他認為,拓撲學有助於了解個體在某個特定空間可能或不可能發生的事件;向量分析可以表明個體在某種情境里可能作出的各種行為有哪些將會成為現實。
在勒溫的系統中,"場"這個術語的內涵與一般的解釋略有不同。"場"不僅僅指知覺到的環境,而且還包括認知意義。它既包括物質環境中的某些事件(即被知覺到的物質環境),也包括個人的信念、感情和目的等。簡言之,勒溫探討的是認知場和知覺場。他之所以借用場論的概念,是因為他認為它是一種分析關系的起因和建立科學體系的方法(薩哈金,1991年)。
勒溫的場論旨在預測個體的動機行為。他認為,答案就在"生活空間"這個概念中。如前所述,生活空間包括個體以及他的心理環境,生活空間是"決定個體在某一時間里的行為的全部事件的總和"(Lewin,1936)。對生活空間的理解,關鍵在於如何理解"心理環境"這個概念。
"心理環境"這個概念比初看起來要複雜些。我們一定不要把它同物質世界混淆起來。心理環境不只是指物質世界,也不是指他人的世界,而是括影響某個個體行為的世界。因此,這個個體沒有覺察到的、因而對他的行為沒有影響的客體,不在他心理環境之內,盡管從物質上來講,這些客體可能離他很近。同樣地,這個個體認為存在的東西,並好像它存在著一樣地作出行為反應,那麼即便這種東西在物質上是不存在的,它也是在他心理環境之內的東西。例如,一個小孩以為有一只老虎在他床上,並作出驚怕的反應,那麼這只"老虎"就是他心理環境的一部分,盡管其他所有人都堅持認為這純粹是幻覺。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也不能由此認為,心理環境僅僅是由個人覺察到的東西構成的,因為個體可能會受他沒有意識到的因素的影響。例如,一個學生說他的目標是要擔任學生會領導工作,並感到自己完全能勝任。然而,每當他遇到這類機會時,總是尋找某些理由推托。如果我們根據他的話來判斷,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他沒有覺察到他與他目標之間存在的障礙;如果我們根據他的行動來判斷,則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他確實意識到他與他目標之間存在著障礙,因為他的行動表明了這一點。那麼,他實際上到底覺察到這些障礙嗎?我們無法回答。在勒溫看來,我們無須回答這個問題。倘若個體的行動就像有障礙似的,那就說明是存在障礙的。一些教科書為了方便起見,常常把心理環境說成是"一個人所知覺的環境",但我們必須記住,勒溫真正的意思是指"影響一個人行為的環境。"
勒溫論學習
勒溫的基本觀點是社會心理學方面的,尤其是關於個體的動機。從某種角度來看,這彌補了格式塔學習理論的不足。
勒溫是從場論的角度來探討學習理論的,他認為,用場論來研究學習的問題,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要使用構成法(ConstruCtive method),而不是用分類法或分析法。這就是說,要用心理學中最基本的幾個構成來探討學習的問題。這些基本構成就是生活空間,心理環境、誘發力和約束力等。
2、要對行為作動態分析,也就說,要了解作為行為之基礎的各種力(forces)。他把行為變化看作是各種心理力量的結果。
3、要從心理的角度來分析學習者當時的生活空間和心理世界,而不能像行為主義者那樣用客觀的物理主義者的術語來界定刺激。
4、要從整體情境分析入手,而不能只是從刺激情境中抽取一兩個孤立的要素。因為不從整體上考慮問題,是不可能作出正確判斷的。
5、行為是行為發生時場的函數。勒溫認為,行為主義者認為行為取決於有機體以往的經驗和強化史,這是形而上學的。因為過去的事情現在並不存在,所以不可能直接影響現在的行為。以往的事件對行為的影響只能是間接的。雖說過去的心理場是現在的心理場的來源,但影響現在行為的,畢竟是現在的心理場。
6、要用數學的方式來表述心理情境。勒溫認為,幾何學作為數學的一個分支,是所有科學的一種工具,而作為非度量幾何學的拓撲學,是表述心理情境的結構的一種最有用的工具。在勒溫看來,拓撲學和向量的概念,比當時現有的心理學中的任何其它概念都更優越(lewin,1942)。
勒溫認為,行為主義者僅僅把行為變化看作是學習,事實上,學習這個術語可用來指許多不同的現象。在研究學習時,至少必須區別這樣四種變化:第一,作為認知結構(即知識)變化的學習;第二,作為動機變化的學習;第三,作為群體屬性和意識形態變化的學;第四,作為身體肌肉隨意控制發生變化的學習。在勒溫看來,學習理論要探討的,主要是學習者認知結構和動機的變化
勒溫的主要著作
勒溫主要著作有:
- 《人格的動力理論》(1935)
- 《拓撲心理學原理》(1936)
- 《對心理學理論的貢獻》(1938)
- 《解決社會沖突》(1948)
- 《社會科學中的場論》(195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