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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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申請時間 自97/11/25起至98/2/25止
年齡 年滿20歲
利率
及額度
220萬
貸款期限20年
寬限期最長5年
第一類:0.592%(1.125-0.533)
(適用對象依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條件者)
第二類:1.167%(1.125+0.042)
(不具第一類條件者)
家庭
年收入
符合公告之家庭年收入50%分位點標準以下者(台北市、台北縣縣轄市為148萬,高雄市及省轄市、鳳山市為107萬,其他縣市為97萬)
家庭
狀況
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有配偶者。
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住宅
狀況
無自有住宅: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購屋
限制
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名額 三萬戶,採隨到隨辦、依序辦理
承辦單位 各縣市主管機關
(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