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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公告土地現值」?

係指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土地,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將地價相近的土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之地價,以作為政府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徵收私有土地補償地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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