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爾夫·勞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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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爾夫·勞倫(RALPH LAUREN)
拉爾夫·勞倫(RALPH LAUREN) 時裝界「美國經典」品牌

拉爾夫·勞倫網站:http://www.ralphlauren.com/

拉爾夫·勞倫簡介

  Ralph Lauren勾勒出的是一個美國夢:漫漫草坪、晶瑩古董、名馬寶駒。他的產品無論是服裝還是家具,無論是香水還是器皿,都迎合了顧客對上層社會完美生活的向往。或者正如Ralph Lauren本人所說:「我設計的目的就是去實現人們心目中的美夢——可以想象到的最好現實」。Ralph Lauren本身實際正是這種美國夢實現的最好例子:他建築了一個50億美元的商業中心,一個自己的時尚帝國。

Polo 拉爾夫·勞倫

  1939年Ralph Lauren出生於一個並不浪漫的俄國移民家庭,他原來的名字叫做:「Ralph Lifschitz」。年輕的時候,Ralph Lauren並沒有什麼時裝方面的雄心,他只是對服裝有點興趣。那個時候,其他的男孩子都打扮得象Marlon Brando,穿著牛仔褲和摩托衫,惟獨他穿得文質彬彬,象個大學生。十一、二歲,他便因為服裝考究而招來人們詢問他現在正穿什麼的笑昵。早期他時裝方面的教育都來自電影和Esquire雜志。他的偶像是溫莎公爵和Katherine Hepburn。

  Ralph Lauren16歲的時候,他的哥哥Jerry(現任Polo男裝的老板),建議他們兄弟將那經常被取笑的Lifschitz姓氏改掉。在絞盡腦汁的搜索後,他們終於找到韻律很和諧的「Lauren」。高中完成後,Ralph Lauren在紐約城市大學上了一個商業班,但兩年後便放棄了。大學不能夠滿足他的願望。「一個男男女女穿著V領毛衫的校園,毫無新異。」86年他對《時代周刊》如是說。他在一個手套商處找到一份工作,然後又到A.Rivetz & Co.賣上了領帶。同期,他開始自己設計領帶,最後找到一個支持者,開始了自己的事業。他叫這個公司Polo Fashions。Polo領帶都是意大利多彩的花紋圖案,而且比標准的領帶寬兩倍,當然也比標准的領帶貴兩倍。這些領帶一上市就象被風吹的蒲公英那樣,迅速飛入了百戶千家。

  1968年,Ralph Lauren進軍男裝,很快找到了市場切入點。長青藤的那些名校學生一方面都說要讓「它」來裝扮自己,而另一方面又不想要得太多。Polo的服裝比沉悶的辦公室服裝明麗,但是又不象嬉皮士行頭那麼誇張。

  1971年,他開了自己的第一家店鋪。1972年,他進軍女裝。Ralph Lauren的休閑和秀雅對70年代的時尚有很大影響。而百萬家私終於讓這個設計師以及同樣漂亮的妻子熠熠生輝,成了名人。1974年,為重新攝制的 「The Great Gatsby」設計的服裝,因為溫文爾雅的風度而引起了人們對花呢裝親英形象的狂熱。下一個明星的作業是:Diane Keaton的懶散而帶男孩俏皮味道的服裝。這也掀起了一波時尚的潮流,於是許可協議接踵而來。78年是男孩服裝,81年是女孩服裝,82年是箱包和眼鏡,83年是家具,85年是香水和手袋。80年代中期,他的運動服裝,突然間讓平地刮起了對他的個人崇拜之風。

  1986年Ralph Lauren在Madison(麥迪遜)大街開設了他的旗艦商店。這個商店觀念上就是一個革命,因為它是第一家按照設計師本人的「小宇宙」來設計的。商店裏試圖營造一種「舊世界」的鄉村俱樂部的氛圍,但是商店裏的任何東西都是出售的,從牆紙到唱盤。

拉爾夫·勞倫設計風格

  「美國風格在他的手上,從想像變成了舊價值觀:真實。」這句話一語道破Ralph Lauren的設計風格與成就。

  本世紀初長達40年的英美上層社會生活、荒野的西部、舊時的電影、30年代的棒球運動員以及舊時富豪都是他設計靈感的源泉。在將樸素的謝克風格引用到時裝設計領域方面,應該說他功不可沒。

  常常很多人都只認得POLO(馬球),而不知道它的設計師Ralph Lauren,其實POLO只是他設計的第一系列的男裝。當初之所以以「POLO」做為服裝的主題,是因為Lauren認為,這種運動讓人立刻聯想到貴族般的悠閑生活。

  Ralph Lauren的精明之處在於讓全世界都心悅誠服:能園購買lauren品牌服裝之夢,便身價倍增。他展示商品的辦法別具一格,店內表現的是一種家庭氛圍,這種方法非常成功,開在麥迪遜大街的商店第一年的銷售額就超過三千萬美元。

  一直專注塑造心目中融合了西部拓荒、印地安文化、昔日好萊塢情懷的「美國風格」的Ralph Lauren,最後甚至被雜志媒體封為代表「美國經典」的設計師。

  「我的設計目標就是要完成一個想像可及的真實,它必須是生活形態的一部分,而且隨時光流轉變得個人化。」Lauren閑述他開疆辟土的創見,同時也透露設計的導向,是一種融合幻想、浪漫、創新和古典的靈感呈現。

Polo之父拉爾夫·勞倫

  對於Ralph Lauren來說,款式高度風格化是時裝的必要基礎,時裝不應僅只穿一個季節,而應是無時間限制的永恒。POLO品牌系列時裝,源自美國曆史傳統,卻又貼近生活。它意味著一種高品質的生活,為Ralph Lauren贏得了美國時裝設計師協會的生活時代成就獎。

Polo之父拉爾夫·勞倫

  生活在都市的人們可能對「Polo」、「拉爾夫·勞倫」的商標都不陌生,它們來自於一個上百億美元的時裝帝國—Polo Ralph Lauren公司。這個公司生產的商品從服裝到香水,從床上用品到奢侈的豪華器皿,幾千種商品在遍布全球的若幹工廠中生產出來,既被米蘭和紐約的時尚尖端人士評頭論足,也可以滿足不發達國家中年輕人對時髦和名牌的追逐。

  締造了這個龐大帝國的人,就是拉爾夫·勞倫。可是這位早在1992年就獲得美國設計師協會終身成就獎的時裝設計行業翹楚,卻不認為自己是時裝設計師,而只是個「具有緊貼時代的意識」的人,他的作品不過是在表現自己腦海中早就存在的意識世界中的概念。

  《我不是時裝設計師—Polo之父拉爾夫·勞倫傳記》講述的就是這位時尚皇帝真實的生活故事。

  他是粉刷匠和家庭主婦的兒子,出生在紐約市的布朗克斯區,並在那裏度過了塑造人性格最重要的時間—童年和青春期,他的雙親都是早年移民到美國的東歐猶太人,母親還是極其虔誠的猶太教徒。在這種環境下長大,他對美國上流社會的向往不僅直接表現在他的個人言行當中,甚至成為他的商業帝國借以安身立命並發揚光大的原動力。

  拉爾夫·勞倫從少年時代開始就對自己的穿衣打扮頗有心得,而遺傳自父親的天賦又讓他對色彩和線條格外敏感,在經曆了短暫的領帶推銷員工作後,他很快憑借自己對時裝的觸覺設計出了一批超前於當時潮流的領帶,靠它們賺到了第一桶金,並開始嶄露頭角。

  對工作的投入是不少成功人士的共同點,拉爾夫·勞倫也不例外,但他對工作的投入多半還是出於對時裝的熱愛而不是對商業成功的追求,他會三更半夜給雇員打電話,只是為了討論某一種藍色是多麼地讓他中意;和友人漫步在異國街頭時,別人為美女而傾倒,他觀察的卻是陪伴美女的男子身上的衣服有什麼特別之處;為了充分表達設計意圖,他甚至用昂貴的面料制成不同顏色的樣品衣服,來挑選最理想的顏色,落選的樣品都棄之不用。

  他固執己見卻又非常在意別人對他的評價,他平易近人卻又能讓手下的人在他生氣時惶恐得瑟瑟發抖,他仿佛全無機心,卻又能一眼看透人的想法,雇員們折服於他的個人魅力,千方百計地想得到他的稱贊,而同時又忍不住要抱怨沒有工作之外的個人生活。

拉爾夫·勞倫化妝品系列

  任何人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在拉爾夫·勞倫身上同樣能夠看到,但是換個角度去觀察,就會看到這種自相矛盾可能正是他能夠白手起家成為億萬富翁的秘訣。這種矛盾來源於他作為出身平凡的個人與對自己人生的設計的不斷鬥爭,有創造性的頭腦與現實的社會環境的不斷鬥爭,以及保持自己風格與迎合大眾需要的不斷鬥爭。

  看到了這一點,就能從一個人的奮鬥過程中看到超越於「人生故事實話實說」之上的經驗和睿智。

  Ralph lauren (拉爾夫-勞倫)1939年生於紐約的布魯克斯,從1967年起開始嘗試銷售自己設計的領帶,他自稱"沒有代表作,沒有草圖,有的只是嘗試。"

  隨後,他著手設計男裝系列,於是就有了PoLo品牌。

  本世紀初長達40年的英美上層社會生活、荒野的西部、舊時的電影、30年代的棒球運動員以及舊時富豪都是他設計靈感的源泉。在將樸素的謝克風格引用到時裝設計領域方面,應該說他功不可沒。

  拉爾夫-勞倫的精明之處在於讓全世界都心悅誠服:能圓購買lauren品牌之夢,便身價倍增。他展示商品的辦法別具一格,店內表現的是一種家庭氛圍,這種方法非常成功,開在麥迪遜大街的商店第一年的銷售額就超過三千萬美元。